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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時間:2020-05-26
答:證照分離改革主要體現是在前海深港合作區(qū)設立企業(yè),經營范圍必須通過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的標準化規(guī)范用語進行選擇填報,不能由申請人自由錄入經營范圍表述。涉及后置行政許可審批的經營范圍項目,商事登記部門在核準后將通過省共享平臺推送至各行政許可審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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